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扩股公司放弃部分优
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
晟”)增资扩股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扩股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公司部分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
权是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资源协同以及资金的需求,同时偿还公司到期
债务,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本次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增资完成后公司偿债能
力亦将有显著提升。且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深圳永晟增资扩股公司放弃
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黄士林、蒋辉、薄静静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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