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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市普通高中录取前置条件要求
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C等或以上。
公办普通高中(含A类计划、B类计划、指标生、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港澳台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参公收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 (参公收费生计划)等学校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参公收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9分。
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生的,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艺术素质测评等级必须达到B等级或以上学科特长类招生学校有具体要求的按学校要求执行。
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次投档前,原则上按所有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指标生按总分A投档,按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指标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生投档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艺术生投档时中考总分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科类自主招生和外国语班招生视有关文件和招生学校具体要求,中考总分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但不得低于对应总分类别的A等级最低分数。
港澳台班按总分A投档,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港澳台班(含民办普通高中港澳台班参公收费生)按招生计划总数1:1.2的比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港澳台班自费生视计划完成情况适当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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