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中华煤气与IDG资本联合打造的国内首只零碳科技投资基金完成50亿元人民币基金募集目标,参与基金认购的LP包括地方政府、头部主权基金、国内外大型保险资金以及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知名机构。与此同时,5月21日,在2023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副总裁、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朱民指出,随着碳中和的全面落地和进行,金融业进入零碳金融时代。在此背景下,碳金融成为业内关注的重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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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碳金融
当前,碳金融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碳金融的兴起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广义上“碳金融”的概念和内涵随着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各阶段的特点不同而不断演变,从最初的环保金融、气变金融、可持续金融,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绿色金融;随着各国碳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碳金融主要指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技术、项目等的直接投融资以及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开展的直接和衍生金融活动,碳金融的概念和内涵逐步明确。2021年,在第二十六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COP26)——格拉斯哥会议上,大家形成了共识,认为在零碳经济时代碳中和转型对应的一定是零碳金融,发展零碳金融逐步成为国际上支持碳中和的新研究方向。
我国在碳金融体系建设和相关产品创新方面做出了大量探索工作。2022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碳金融产品》金融行业标准(JR/T 0244—2022),在遵循了标准化、国际化的原则下,在碳金融产品分类的基础上,给出了明确具体的碳金融产品实施要求。并将碳金融产品划分为碳市场融资工具、碳市场交易工具和碳市场支持工具。其中,融资工具包括碳债券、碳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碳资产托管等,其核心功能在于以碳配额或碳信用等碳排放权益为媒介进行资金融通活动,从而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碳汇能力的商业活动。碳金融交易类工具包括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和碳掉期,是对碳现货市场的有效补充,能够提升碳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碳金融支持工具包括碳指数、碳保险、碳基金等,可以有效引导市场资金配置于双碳领域,提升全社会各界的低碳发展意识。
我国碳金融规模大、产品创新的特点突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发展碳金融可以充分发挥金融在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等功能,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化程度,并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更多资本投入到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我国碳金融是伴随着碳市场试点而不断发展的,2011年我国碳市场试点工作启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成为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2016年底,四川与福建的碳市场开始试点,我国试点地区增加至9个。
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是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截至2023年4月1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突破2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100亿元。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主持的“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专项研究”启动会召开,大家一致认为碳市场扩围条件已基本成熟。碳市场的覆盖行业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这将进一步壮大我国碳市场交易规模。
与此同时,为了满足多样化的市场交易需求,试点地区进行了碳债券、碳基金、绿色结构存款、碳配额场外掉期、碳交易、碳配额远期等创新实践。以绿色债券市场为例,自2016年启动以来,其年发行规模保持在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位居世界第一,而且绿色贷款的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位居世界第二。
中信建投(601066)期货金属首席分析师江露表示,随着我国碳市场的形成,为了推进企业碳资产管理、活跃碳市场交易,各地的碳金融市场创新也层出不穷,涵盖了除碳期货以外的各类主要碳金融工具。2021年1月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碳权期货品种;2021年7月,总规模500亿元的宝武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基金。2021年11月,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按照1.75%的利率给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截至今年初,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再贷款超3000亿元,支持商业银行发放碳减排贷款5100多亿元,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低成本长期资金支持。2022年碳减排支持工具带动碳减排超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金融手段。
加快构建丰富、立体、完善的碳金融体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巨量的投资作为支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研究认为,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需要资金3.1万亿-3.6万亿;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在新能源发电、先进储能和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投资139万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21年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指出,“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人民币”。而政府资金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缺口要靠市场资金弥补。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碳金融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体系以市场化的方式,来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
当前,我国碳金融发展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刚刚建立,市场参与主体数量和交易活跃度仍处在较低水平,亟须加快构建丰富、立体、完善的碳金融体系。首先,要丰富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推动碳市场从控排企业为主体转变为多元化参加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多元化的投资机构和投资者,由于缺乏主流融资金融机构的参与,当前碳交易市场主要是控排企业参与,交易主体的数量也远远不够,造成各个试点市场的交易都集中发生在各自的履约期月份,导致市场流动性、活跃度和价格发现功能均存在较大不足,难以发挥碳交易市场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申万宏源证券(000562)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范为认为,碳金融市场要发展起来,一定要投资者多元化,不仅包括相关行业的企业、金融机构,甚至是一些个人投机者、套利者。
其次,鼓励碳金融产品创新试点,形成更丰富的碳金融工具。当前,我国双碳融资过于集中在绿色信贷领域,尤其是银行贷款。而和传统项目相比,绿色项目的回报率低、期限长、风险大,这些性质决定了不能主要靠绿色信贷来融资,应创新多种形式的碳金融融资工具和支持工具,加快碳债券、碳基金、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和引导保险、养老金和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参与绿色项目。同时,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尽快扩大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和碳掉期等碳期货产品规模,扩大碳市场的层次体系,形成现货、期货、衍生品并重的碳金融产品体系。
最后,加强碳金融产品标准和规范建设,降低碳金融产品风险。当前,我国碳市场主要以碳配额和CCER等碳资产交易为主,需要进一步完善碳配额分配制度、优化CCER开发流程,确保碳配额公正合理和CCER数据可靠,降低碳配额和CCER等碳资产交易的风险。此外,我国绿色债券规模庞大,但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债券期限均存在不规范情况,需要规范绿色债券及碳债券并加强评估认证,提高绿色债券市场公信力。
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任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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